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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品防制範疇大 議員促跨局處立法
【記者羅祥霖/台中報導】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16日審查台中市毒品防制自治條例提案,市府衛生局以中央罰則完備表達立法困難;民進黨議員江肇國強調,中央條例僅針對毒品危害發生後裁罰,地方政府應做為防治的源頭,尤其毒品防制涉及單位,包含警察局、教育局等都應共同防制,市府應由一級主管統籌,橫跨各行政單位,回朔源頭並教育宣傳才得以有效預防杜絕。
江肇國表示,根據食藥署調查,台灣吸毒年齡持續年輕化,其中以20至29歲逾40%佔最大宗,青少年吸毒又以16至18歲最多。 目前中央針對毒品危害的條例,仍是針對發生後的裁罰與刑事的追究,地方政府應對於毒品防制有更積極的態度與作為,包含毒品防制教育宣導、毒品使用者家庭關懷、使用者各項社會救助、職業轉介、心理維護與後續追蹤等。
江肇國認為,毒品的防制範疇廣大,絕非只是衛生局的業務,市府應籌組相關的毒品防制小組,積極聯合各行政單位集思廣益防制毒品氾濫問題。
江肇國強調,面對現今毒品氾濫與年輕化的趨勢,市府應當針對毒品防制,聯合各相關局處籌組整合性小組,訂定台中市毒品防制自治條例,不僅規範毒品危害發生後的罰則,更應思考預防端的作為,以免市民尤其學生成為毒品下的犧牲者!
圖說:吸毒年齡持續年輕化,中市議員江肇國認為單靠中央防治,緩不濟急。 (記者羅祥霖翻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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