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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氣冷電暖器熱銷 選購合格標章商品
【記者張漢英/台中報導】氣溫驟降寒冷難耐,電毯、電暖器等禦寒電熱器搶手,但市面上產品百百款,選購學問大。 為保障消費者安全,中市法制局強調,室內電暖器商品均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,民眾務必選購貼有「商品檢驗標識」,並依照使用說明書的指示謹慎使用,才能安心保暖過寒冬。
法制局李善植局長指出,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依商品檢驗法指定公告,將電毯、烘手機、室內電暖器等電熱保暖商品列為應執行檢驗商品,意即該等商品在流通市場前應先進行強制性檢驗,無論是自國外進口或國內產製商品,如未符合檢驗規定,均不得進口或出廠陳列銷售,需經過檢驗合格貼上「商品檢驗標識」,才能在市面上販售。
由於近日天氣寒冷,民眾可能長時間使用電熱器,若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電保暖器,恐安全性不足,具有潛在危險性,李善植呼籲民眾選購及使用電熱器商品時,務必注意檢查是否貼有「商品檢驗標識」,並應檢視廠商名稱及地址、電器規格如電壓、消耗功率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,勿隨意購買來路不明商品,並依照說明書須知使用,勿靠近易燃物;應注意用電安全,避免使用延長線;並應遵守商品安全使用年限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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