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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燈閃爍別急衝 中市籲等待下一輪
【記者羅祥霖/台中報導】過馬路「小綠人」閃燈,常被誤以為在催促行人奔跑通過,交通部修法改變觀念,綠燈閃爍係提醒尚未進入穿越道的行人避免跨入;中市交通局表示,秒數不夠,下次再過,用路人應等待下一輪綠燈,確保自身步履從容與安全,掌握「停、看、轉、揮、動」五步驟,增加穿越路口的通行安全性。
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,交通部此次修法考量兒童、高齡者或行動不便族群,綠燈倒數秒數,在於提供行人判斷剩餘通行時間是否足夠,若發現秒數不足,或綠燈已開始閃爍,應評估自身步伐,不要心急搶快,避免因低估通過路口所需時間、奔跑或緊張釀交通意外。
葉昭甫指出,綠燈號誌閃爍,代表行人穿越道的清道時間,尚未進入路口之行人應避免進入路口;為避免產生催促行人或「把握最後衝刺機會」的錯誤認知,取消小綠人加速動畫。
葉昭甫提到,截至去年底,全市已建置2,400多處行人號誌,占號誌化路口超過四成,有效降低人車衝突風險,其中開設行人早開、遲閉及專用時相的「小綠人」號誌近900處,市府以「行人安全優先」及「路網效率提升」為核心目標,從號誌設施建置、時制設計到系統化管理全面推進。
交通局呼籲,為增加穿越路口的通行安全性,行經路口請先「停」下、「看」號誌、車行動向、行人燈秒數、通過前先「轉」頭注意有無轉彎車、向停讓的車輛駕駛「揮」手致意,感謝他們的耐心等待,也確認對方有注意到正在穿越的行人、過馬路不滑手機、快速移「動」穿越路口。
圖說:過馬路「小綠人」閃燈並非催促快通過,等待下次綠燈亮通行更安全。 (中市交通局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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