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販售黃牛票 中市府:最高可罰50倍
【記者張漢英/台中報導】黃牛藉由熱門運動賽事或活動,兜售門票大撈一筆,但依規轉售高於票額價格的票券,最高可罰面額50倍罰鍰。 中市法制局強調,購買黃牛票風險高,包括票券可能無效、入場受阻,甚至遭遇詐騙等,呼籲購票仍須透過主辦單位指定途徑購買,才能有效確保自身消費權益。
法制局表示,觀賞運動賽事或活動風氣漸盛,以加價販售或走偏門取得運動賽事或活動的票券亂象,時有所聞。 為維護民眾購票權益,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明文規定,倘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,將按票券張數處每張票額10倍至50倍罰鍰;若將免費入場的票券定價販售,則按票券張數處每張票券18,000元以下罰鍰,且賣越多,罰更多。
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明,以2024「RedBullShowrunTaichung」活動為例,因活動熱度高、票券供不應求,導致活動期間有民眾於網路平台加價轉售票券,經警方查獲,市府運動局依轉售價差及票券張數而裁處高額罰鍰案件,甚至有個案因販售12張票券而被開罰高達26萬罰鍰的案例。
李善植表示,黃牛多以裁罰金額違反比例原則為由向市府提起訴願,但由於法規已明文規定按張數、按轉售超收價額計算罰鍰,高額罰鍰並無違法失當之處。 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,小心價差沒賺到,反倒賠上鉅額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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