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現在位於 - 焦點新聞
|
勞工局鼓勵企業建置友善工作環境 輔導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(措)施
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致力與企業共同打造友善育兒職場環境,持續入廠輔導事業單位依法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;除就轄內100人以上未設置之事業單位以電話、發函及實地訪視輔導,另就大型事業單位,主動進行拜訪,輔導企業進一步設置托嬰中心或幼兒園,與企業攜手打造幸福職場。
勞工局表示,藉由主動進入事業單位拜訪,深入探討企業托育面臨的問題,為企業解決員工托育需求提供解方,營造友善工作環境。 有鑑於企業設置托嬰中心或幼兒園受內部空間、經費、人力、土地等問題,因此也邀請社會局與教育局共同入廠訪視輔導,協助企業解決設置困難,推動更具彈性的托育新模式。
勞工局指出,企業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(措)施皆可申請補助,申請勞動部補助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、措施,第二階段補助於今年5月1日起受理申請至6月15日,不限事業單位規模皆可提出,設置員工哺(集)乳室經費最高補助2萬元、新興建托兒設施(包括托嬰中心、幼兒園等)者,最高補助500萬元、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、或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,提供托兒津貼者,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。
另為鼓勵100人以下企業提供友善工作環境,勞工局獎勵企業辦理托兒措施,僱用20人以上至99人以下之企業,辦理1項托兒措施,即提供1萬5,000元獎勵金,辦理4項以上,提供最高6萬元獎勵金及核發獎勵狀;僱用100人以上至249人以下之企業,應符合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,提供哺(集)乳室及托兒設措施,另增加辦理1項托兒措施,提供1萬元獎勵金,辦理3項以上,提供最高6萬獎勵金及核發獎勵狀。
勞工局呼籲,托育福利的提供是企業吸引並長期經營人才的必要投資,也是企業永續經營的關鍵因素,企業提供友善托兒設施、措施,可穩定留才、降低勞工流動率,提升勞工生產力,更顯現企業重視工作與家庭生活平衡之價值。 歡迎有意願設置托兒設施之企業,可先向勞工局提出申請入廠輔導,以協助規劃及申請立案。 (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廣告)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