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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造安全通學 盧秀燕允擬對策
【記者羅祥霖/台中報導】通學安全誰的責任?中市議員10日質詢指出,學校上放學由導護老師與志工指揮車流,缺乏法定權責與專業訓練,既危險也易生糾紛,要求市府提改善方案並增設訓練與保險機制;市長盧秀燕表示認同,指示教育局與警察局共擬對策,打造更安全的通學環境。
議員楊大鋐指出,一般道路由義交及警察指揮交通,學校上下學卻由老師或志工隊執行,交通導護成了老師、愛爸愛媽的責任,校園外的交通秩序,長期未見相關單位維護。
楊大鋐詢問,老師或愛爸愛媽指揮交通有公權力嗎?警察局長李文章答覆,他們只是協助,無公權力。
楊大鋐再問,義交、守望相助隊執勤有保意外險,學校導護老師、愛心志工隊有無相關保險?教育局局長蔣偉民表示,有為志工投保意外險。
楊大鋐認為,校外交通安全不應將重任推給老師和志工,要求教育局對上放學提出完整改善計畫。
議員邱愛姍表示,她也是愛媽。 根據校園導護制度,導護人員被授權「攔阻」人車通行,卻每天面對車流風險,甚至可能觸法,她也建議市府推動導護志工受訓,增加相關專業知識,減少執勤時與用路人可能的糾紛。
盧秀燕表示,她也當過愛媽,能夠理解議員所講的狀況。 駕駛遇有導護老師或志工指揮交通,通常都會尊重,只是他們需要明確的指示;她認同受訓的重要性,請教育局主責與警察局聯繫,因為指揮交通有固定的手勢,由警方協助訓練,讓大家清楚交通指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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