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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殯葬條例通過修改 納管私設靈堂
【記者羅祥霖/台中報導】台中崇德殯儀館周遭私設靈堂,居民反映干擾生活,議員提案修改殯葬管理自治條例,放寬條件促使私人靈堂合法化,雖在議會二讀會引發不同意見,大會16日仍完成三讀程序;市府表示,尊重議會提案。
崇德殯儀館設有18間禮廳,但供不應求,業者在殯儀館周邊開設私人禮廳、靈堂提供因應,但市府無法可管,附近居民抱怨生活受干擾。
議員陳政賢等人提案,修改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納管私設靈堂,議員陳文政則質疑殯儀館周邊土地飽和,超過1000平方公尺的土地就一兩塊,難道要圖利個別地主?議員劉士州也認為,市府即將改建崇德殯儀館,何必急於一時,主張改建完成再思考修法較合理。
議員陳俞融指出,議會修正台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,將商業區開放設置禮廳及禮堂等殯葬設施,將衝擊北區崇德殯儀館附近民眾生活。
陳俞融強調,民政局長也提到,本條例修正牴觸中央母法第九條,就算議會強行通過,送到中央也注定無效,若通過三讀,恐讓全體議員承擔民眾反彈責任。
陳俞融說,連盧市長也認同維持法規現狀,且六都中只有台中提修法,議會如何通過執法機關無法執行的條例,應審慎思考;大會主席、議長張清照則最後敲槌宣布,修法照案通過,但市府要加強溝通,滿足市民對殯葬設施的需要。
圖說:中市議會通過修改殯葬條例,議員陳俞融指納管私設靈堂,恐牴觸中央母法。 (記者羅祥霖翻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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