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現在位於 - 焦點新聞
|
行政院刪減台中補助款逾32億 市府遞交訴願書確保市民權益
【記者羅祥霖/台中報導】行政院統刪各縣市一般性補助款27%,台中遭刪減32.4億元,市府16日上午派專人遞交訴願書;市長盧秀燕強調,中央刪減補助的對象是社會弱勢、教育及基礎建設,影響太過重大且波及無辜,可惜中央最後仍未依法補助地方,市府為確保市民權益,於期限前提出訴願。
盧秀燕於議會開議前受訪指出,因台中受影響的人高達70萬人次,希望中央能回頭是岸,可是他們並沒有回頭、也沒有依法給補助,市府為確保台中市及市民的權益,因此不得已,依法提起行政訴願。
法制局指出,《財劃法》修正後明定,年度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施行前一年度金額,行政院卻於法條生效後逕自削減台中市補助,已構成明顯違法,並嚴重侵害地方自治。 市府依法提起訴願,捍衛法治精神與公平分配原則,確保地方自治與公共利益不受侵害。
財政局表示,中央原核定今年度一般性補助款為118.5億元,卻於法律修正生效後違法刪減補助,嚴重影響已編列的年度預算執行進度,並造成教育、社會福利及基礎建設計畫財務缺口,對市民權益影響深遠。 市府多次呼籲行政院收回成命,但未獲回應,為此決定於訴願期限屆滿前依法提起救濟,以保障市民與弱勢族群的基本生活不受威脅。
財政局進一步說明,補助款遭刪減不僅對地方財政規劃造成巨大壓力,也直接衝擊依法應保障的社福支出與教育資源,對於倚賴補助維生的弱勢市民,將造成生活困頓與無法回復的損害。 市府此舉,正是為保障人民權益、維護制度正義所採取的必要行動。
圖說:台中市長盧秀燕強調,提訴願主要為確保市民權益。 (中市府提供)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