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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洪災後除了究責更要未雨綢繆
由於颱風帶來豪雨,花蓮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日前潰堤溢流,造成至少十四人死亡、四十六人失聯、數百人被迫離家。 這場災難早在預料之中,中央和地方政府也都嚴陣以待,但死傷仍如此慘重,當然值得探討。
由於去年四月地震,加上今年七月薇帕颱風來襲,馬太鞍溪上游國有林地大規模崩塌,土石阻塞河道,很快形成將近兩百公尺高的天然壩,滿水位時水量估計超過九一00萬噸,對下游的光復、鳳林及萬榮三鄉鎮自然造成嚴重威脅。 八月十二日,楊柳颱風襲台時,監測即發現馬太鞍溪堰塞湖風險已達高風險等級,氣象署當時預測,颱風若直撲花東,累積降雨量超過1000毫米,就可能使堰塞湖提前於八月十八日發生壩頂溢流。 這表示氣象署早已了解,只要狂風暴雨,堰塞湖可能提前溢流,帶來重大災難。
八月底行政院雖指示農業部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,針對壩體狀況、風險推估、工程因應對策及疏散撤離作業等議題持續討論,卻始終認為以工程手段介入在技術上與時效上根本無法達成,各種引流洩壓方案均不可行,只能以監測、預警和疏散處置。 這顯示中央雖早已認知問題嚴重,卻因堰塞湖地處偏遠山區,機具設備難達,只能被動因應。 從這個角度來看,當然不能太過苛責相關單位。
不過,林保署雖自八月中旬起,每天更新可能發生溢流的推估時間;但卻沒有往潰壩的最壞狀況預防,一直都以溢流的狀況模擬,以致大部分的災民都是採取「就地垂直避難」方式,也就是住樓上或往屋頂避難,結果絕大多數的死傷偏偏都是因垂直避難卡住。 這固然是洪水湍急凶猛超過預期使然,但跨部會專案小多次會議卻始終沒有對最壞狀況提出方案,專家共識更將「最可能情境」由極端潰壩改為「晴天溢流、下切約50公尺」的沖刷型事件,如此誤判不能說沒有責任。
至於花蓮縣政府,撤離民眾既為其職責所在,出現重大死傷當然難辭其咎。 儘管縣府在潰壩前已多次通知當地民眾撤離,依據中央劃設的範圍、提供的門牌套圖,縣府再確認撤離戶數、人數;撤離作業一切都按照程序處理,但執行不夠徹底,沒有真正到位,也是不爭的事實。
顯而易見,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已提前應變,災難仍然超出預期。 除了要追究責任,也要務實找出有效對策,因為這個堰塞湖雖只剩15%的蓄水量,但只要再有颱風暴雨,隨時可能再度發生溢流。 再加上台灣山區地形陡峭,颱風與地震頻繁,其他地方也可能出現新的堰塞湖,所以除了要加速展開河道疏濬,對於防沙壩建設、邊坡穩定及植生綠化,也要積極進行。 另外,對於如何強制執行撤離?也應研擬有效方案,務必使傷害儘可能降到最低。 更更重要的是,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以此事件為教訓,今後對於任何天災,都要料敵從寬,設想最壞的狀況預作防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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