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卓榮泰院長近日指稱地方政府113年度共有708億元歲計賸餘 應可用來填補中央刪減的一般性補助款 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無法認同
【記者林富貴/新北市報導】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表示,113年度地方政府即使有708億元歲計賸餘,但據《預算法》第23條規定,地方政府若有歲計賸餘,應優先用以彌補過去的「歲計短絀」(累積虧損),待虧損彌平後,剩餘部分才能作為編列預算之財源。 事實上,截至113年底,全國22縣市中,僅台北市、南投縣、金門縣等8個地方政府有累計賸餘,其餘14縣市皆處於虧損狀態,無法動用所謂的賸餘預算。 卓院長明知有相關法律規範,但仍刻意誤導民眾,企圖引發民眾對地方政府的怨懟,實在有愧閣揆的職守。
以新北市為例,113年度雖有21億元歲計賸餘,但同一時間仍背負高達887億元的累計歲計短絀。 根據法規,這21億元必須優先償還過往虧損,根本無法作為新年度預算財源。 院長若主張動用這筆資金,實則等同鼓勵地方政府違法編預算,令人匪夷所思。
王威元書記長說,卓院長若對預算編製流程有所不解,可請教主計總處或各地財政人員,切勿混淆概念、誤導社會。 更不應以此為藉口,剋扣依法應撥付的地方一般性補助款,請中央儘速依據修正後的《財政收支劃分法》,將114年度統籌分配稅款全數發還各地方政府,切勿再延宕地方建設與民生推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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