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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用汽(機)車燃料費開徵 線上繳納省時又方便
【記者林富貴/新北市報導】自用汽(機)車燃料使用費,7月1日起開徵,繳費期限至7月31日止,臺北區監理所已寄出繳納通知書及電子繳款單簡訊,請車主按規定時間繳納,以免受罰。
為方便民眾繳費,監理所提供多元繳納管道,民眾透過監理服務網(https://www.mvdis.gov.tw/)、監理服務APP、電話語音(412-1366或41-1366),以及利用一卡通Money、元大銀行、永豐銀行、街口支付、嗶嗶繳、悠遊付、全支付、蝦皮購物、橘子支付、台北富邦銀行等行動支付APP皆可線上查詢及繳納,不用出門就能輕鬆搞定。
車主也可在各大超商(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、來來OK)使用多媒體機,輸入欲繳納之「車號」及「車主證號」後,查詢費額並列印繳費單,即可當場繳納、立即銷帳;或直接持繳費通知書至金融機構、郵局、超商等臨櫃繳納,歡迎大家多加利用。
臺北區監理所提醒民眾,公路監理機關發送之汽燃費繳納通知簡訊,均以政府機關專用的「111」號碼發送,數位發展部自6月起更強化了「111政府專屬短碼簡訊平臺」防詐識別機制,訊息開頭新增接收者手機號碼末3碼及機關名稱,請民眾收到簡訊通知時認明「來源號碼111」、「手機末三碼」與「機關具名」,務必做好這三重驗證,才能安心點閱訊息、安全繳納汽燃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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