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現在位於 - 綜合新聞
|
新莊警分局協處交通事故案
【記者林富貴/新北市報導】110通報7日16時在新莊區瓊林路瓊英巷一帶許有車輛停放在道路,疑似遭他人擦撞,派員前往處理回報。 28歲陳男將重型機車停放於上記路段巷弄內,於上述時間欲騎車時發現車輛損壞,遂報警處理。
經調閱私人監視器發現係57歲陳女駕駛自小客車在倒車時不慎擦撞致使陳男之重型機車倒地,後便離開現場。 該案依規定受理並通知陳女至派出所接受交通事故調查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依第62條第一項製單舉發。
警方呼籲,民眾發生交通事故時,不論事故大小或是否有人受傷,都應立即停車處理並撥打110報案;如有人受傷,更應同步通知119到場救護。 若未依規定留置現場即離去,不僅可能面臨交通違規裁罰,嚴重者更可能涉及肇事逃逸相關法律責任,切勿心存僥倖。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