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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燃費開徵起跑 多元繳納沒煩惱
【記者林富貴/新北市報導】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7月1日開徵,繳費期限至114年7月31日止,公路局提供多元繳納汽燃費管道,車主除了持開徵期繳納通知書至超商、郵局及銀行臨櫃繳納外,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、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、LINEPayMoney、蝦皮及街口支付等進行線上繳納。
蘆洲監理站林材忠站長表示,車主亦可辦理汽車燃料使用費約定扣款服務,省時又便利,另因詐騙猖獗,提醒申辦電子繳款單民眾,應認明識別號碼「111」才是政府機構所發出的簡訊,其餘訊息勿任意點選以免受騙。
若未收到監理單位寄送之汽燃費繳納通知書,可至四大超商(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、來來)使用多媒體機自行列印繳費單繳費,無須收取手續費,另汽車所有人如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,得處新臺幣300元以上3,000元以下罰鍰,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,蘆洲監理站關心您,並祝您行車平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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